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2/10/5 来源:不详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宁都县原县委书记王四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四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四华在担任万安县县长、宁都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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