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峡江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保

2023/4/9 来源:不详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起点上,峡江县法院党组深刻地认识到,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展开。该院党组明确提出“引导全院干警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把好案件质效关,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把好诉调对接关,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把好执法普法关,培养法律明白人。

公正与效率同频共振提升群众满意度

峡江法院巡回审理

“鉴于被告人曾某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依法认定其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年1月15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案件庭审用时不到15分钟。

峡江县法院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速裁程序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适用该制度。据悉,今年以来,峡江县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35件43人,占同期审结全部刑事案件的71%,有效提升了被告人服判息诉率。

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工作中,峡江县人民法院同样秉承“让人民群众满意”工作理念,重点突出打好强制执行组合拳,通过探索执行精细化管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行力度和司法温度。年以来,共收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达91.27%,结案标的额1.9亿元。

“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执法办案,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案件质量。”据峡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庆介绍,从年1月开始,全面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案件的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庭审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每月定期通报评查结果,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员额法官绩效考核。截至年7月底共评查审(执)结案件共余件,有效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和审判团队工作合力的增强。

今年以来,峡江县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至93.58%,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上升至52.62%,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至1.1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99.8%以上,各项指标均衡发展。

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推进诉源治理

严琼星工作室远程调解纠纷

年2月25日,在峡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调解室,谢鹏军法官正在对一起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原来,年被告熊某承包万安县一水库工程,原告谢某、朱某等4人受雇于熊某在该水库上做小工,工程竣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熊某分别支付了部分工钱,剩余的工钱至今未支付。谢某、朱某等多次找到熊某,要求支付劳务费,但熊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四名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起诉标的从元到元不等。

“走调解途径不仅可以减少诉讼环节,结案时间较短,还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友好关系。”立案庭法官助理告诉该案的双方当事人。

法官采取诉前调解的形式,通过对被告熊某讲事实、说法理、谈危害,使被告熊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限期付清款项。

“法官不能只坐堂办案,更要把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的工作延伸到基层,让纠纷止于诉前,强化诉源治理。”峡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庆表示。严琼星工作室,是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的触角。

严琼星工作室是以全省优秀法官、峡江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琼星同志命名的专业调解工作室,工作室积极整合诉讼内外纠纷解决资源,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特邀调解等组织和个人的积极作用,提供诉讼与非诉衔接平台,实现当事人“走进工作室,一站式办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严琼星工作室,翻看工作日志,记载了不少咨询、调解的工作。严琼星介绍说,遇到有难度的,也指引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这得益于该院“分调裁审”机制,启用案件“三级分流”机制,即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初次分流”;适合简案快审的案件移送至速裁团队,实现立案甄别“二次分流”;其他案件根据业务分工分配给相应的审判团队审理,进行“三次分流”,有效提升审判质效。今年1月至7月底,共受理案件件,分流案件比例达到%;结案数件,结案率达86.9%,实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

在此之前,峡江县法院与仁和镇政府建立仁和诉讼服务站,经过几年的运行,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以创建“乡镇互联网诉讼服务站”为抓手,建立完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诉调对接中心、远程诉调对接点“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远程诉调对接运作机制,方便偏远乡镇群众不出乡镇就能参加诉讼活动,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群众在司法需求中的获得感。通过搭建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即“诉调对接e平台”,实现纠纷远程调解,司法确认半小时办结,起诉立案快速办理,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55%。

这些工作举措不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也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审判质效、群众满意度和案件压力“两升一降”良好态势。

普法与治理协同作战强化司法服务

(峡江法院开展普法宣传)

“要根据基层的需求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推动机关依法行政、企业诚信经营、群众遇事找法。”峡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庆认为,要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

为此,该院自年连续三年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一流服务”主题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服务型普法”和“专业型解纷”三项工作机制,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去年9月,峡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原来,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周某驾驶自家的小渔船来到峡江水利枢纽尾水坝下游约30米处(赣江禁渔区)采用超声波方式在附近水域来回电鱼。使用电力捕鱼作业约半小时后,周某被峡江县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此次非法捕获的各类杂鱼4市斤及12V电瓶、超声波等电鱼工具各一台。

峡江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具有典型性,决定由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到案发地巴邱镇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部分渔民代表、渔业合作社成员及群众代表到庭观摩庭审。通过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以形象生动的案例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见证法院对案件公正公平处理过程,对遏制峡江水利枢纽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该院深入争议发生地开展巡回审理,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旁听,利用巡回审理车、宣传展板等,进行现场普法互动,提升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执法普法活动,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将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和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活动相结合,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培训活动,提高应对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该院还主动延伸司法为民服务渠道,开展社区法律宣传,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促进农村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深入村委开展法治宣传调研,重点围绕法治扶贫、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扫黑除恶、双提升工作等内容,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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