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南12市县出行防疫要求汇总

2023/5/2 来源:不详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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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各市县

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遏制疫情蔓延,减少非必要流动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一经发现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的规定进行管控。

二、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三、7日内有陵水、东方、临高、万宁等4个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海口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提前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放行。入海口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五、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三亚、乐东、儋州等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放行。返回海口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的离岛管理政策执行。对所在地统一组织从健康管理驿站“点对点”闭环转运的人员,持有健康监测证明的自驾人员予以放行。

七、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19日

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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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减少非必要流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文昌。

二、7天内有三亚、乐东、儋州、海口、澄迈等5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文昌。

三、7天内有陵水、临高、东方、万宁等4个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入文昌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且持健康码绿码可进入文昌;进入文昌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7天内有省内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卡口经查验体温、健康码绿码、行程码、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文昌;进入文昌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2次核酸检测且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通告自年8月27日21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27日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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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外往(返)

东方市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在保持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等运输畅通的基础上,东方市将进一步加强跨市县流动管理,严格开展省内外各市县来(返)东方人员查验工作,对尚未实现社会面清零涉疫地区人员进行劝返。

一、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海口、澄迈等5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东方。

二、近7日有陵水、临高、万宁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进入东方后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省内无疫区市县旅居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按照有关防疫政策进行管理。

六、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且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的,有三亚、乐东、儋州、海口、澄迈等5个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

七、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的离岛管理政策执行。对所在地统一组织从健康管理驿站“点对点”闭环转运的人员,持有健康监测证明的自驾人员予以放行。

八、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返回东方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九、所有外来(返)东方市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管控措施。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东方市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属地乡镇政府举报。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8日

五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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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外往(返)

五指山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社会面零病例的抗疫成果,坚决打赢本轮疫情收官战,高效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正常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海口、澄迈、三亚、乐东、儋州、万宁、东方等7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五指山。

二、7日内有陵水、临高等2个县旅居史人员,进入五指山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进入五指山后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省内无疫区市县旅居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按照有关防疫政策进行管理。

六、民生物资、快递物流等应急货运和应急客运车辆及随车人员,执行《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物流运输保障通行的通知》(琼肺炎指函〔〕40号)。

七、近期五指山市有关单位派往涉疫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五指山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返回五指山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进出五指山通道

(一)可由海三高速毛阳、番阳互通进出五指山。

(二)山海高速南圣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山海高速畅好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出不进。

(三)山海高速牙日、毛道互通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车辆通行;G国道与保亭、琼中交界卡口、G国道与乐东交界卡口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车辆通行。

(四)五指山市除中风险区及需要居家隔离人员外,在符合目的地市县卡口管控措施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在卡口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核酸阴性证明等无异常后可经卡口出五指山。

九、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9日

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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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往来临高人员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成果,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往来我县人员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东方、儋州、万宁等5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临高,确需来临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有省内涉疫市县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前5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在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我县,进入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无疫区市县旅居史人员,在提供进入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我县,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继续执行“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县”。全县实施临时性相对静态管控措施,其中新盈镇原封控区范围不变,封控区内继续实行静态管控,封控区外及其他镇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在县域内流动,各镇之间要落实卡口扫地点码和测温、查验行程码、核酸证明等措施。确有必要离开临高的人员要先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在满足相应通行条件后出行,原则上,当日离开临高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在签订承诺书后当日返回临高。

五、为了方便群众进出临高,进出临高人员须先登陆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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