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全市

2023/12/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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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吉安高新国土建设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工作,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10起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六批)公布如下:

一、中远国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福县平都第四小学项目违法分包案

年7月,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安福县平都第四小学项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中远国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将装饰装修工程和消防工程进行分包,涉嫌违法分包。

经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中远国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98万元。

处理结果:年8月,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中远国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02万元罚款。

二、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永新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转让监理业务案

年6月,根据线索移交,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吉安市永新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和现场监理长期未到岗履职,实际现场监理人员未提供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无资料显示为监理单位派驻人员,涉嫌转让监理业务。

经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监理业务行为属实,涉及金额9万元。

处理结果:年9月,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25万元罚款。

三、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县苑前镇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转包案

年5月,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举报,泰和县苑前镇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派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实际参与建设的施工队伍属个人所有,涉嫌转包。

经调查核实,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万元。

处理结果:年6月,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处人民币0.万元罚款。

四、江西玉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古城道班新建工程项目转包案

年5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古城道班新建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等问题,涉嫌转包。

经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玉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2万元。

处理结果:年9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玉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66万元罚款。

五、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市博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金弓汽车集团展销中心建设项目转让监理业务案

年5月,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吉安市博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金弓汽车集团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未在场履职,未提供监理相关资料,涉嫌转让监理业务。

经调查核实,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监理业务属实,涉及金额8万元。

处理结果:年8月,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六、江西鑫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新干县城东学校1号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转包案

年3月,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江西省新干县城东学校1号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转包行为。

经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鑫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万元。

处理结果:年3月18日,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鑫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94万元罚款。

七、评标专家杨某珠等5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年4月,杨某珠(所在单位: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罗某日(所在单位:吉安市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新(所在单位:铜鼓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袁某(所在单位:铜鼓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陈某焰(所在单位:铜鼓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5名评标专家,在参加吉安市泰和县上田安置小区(西昌·世纪新城)新建工程二期项目评标过程中,未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评审投标文件,将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排序中标候选人。

年5月,经吉安市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5名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5月,该项目招标人依法作出取消中标结果的决定。年5月,吉安市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禁止杨某珠、罗某日、潘某新、袁某、陈某焰等5名评标专家12个月内参加招标项目的评标。

八、万某平串通评标专家谢某萍帮助他人谋取中标案

年7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在年10月吉安市高铁新区核心区“五指峰”建筑群(B地块)五星级酒店室内精装修项目4标段招标中,评标专家谢某萍(所在单位:江西大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万某平(评标专家,所在单位:江西大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托,帮助特定投标单位谋取中标并收取好处费人民币8万元。

年8月,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2名评标专家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8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取消谢某萍、万某平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依法对谢某萍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

九、评标专家黄某根不认真履职案

评标专家黄某根(身份证号:********)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万安县城控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搅拌站项目评标过程存在对评标业务不熟悉,不能熟练进行电脑评标操作、不守时等行为。经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黄某根不认真履职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7月,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吉安市评标(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禁止其2个月内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

十、评标专家钟某平不认真履职案

评标专家钟某平(身份证号:********)在参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北区)架空污水管网项目、永丰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沿陂粮油公司来陂站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智能化等四个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业务不熟悉、有其他违纪行为(要求送纸质文件)、不守时等行为。经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钟某平不认真履职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10月,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吉安市评标(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禁止其3个月内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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