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胡高萍王四华提起公诉

2024/11/28 来源:不详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胡高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胡高萍(又名胡高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高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胡高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四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宁都县原县委书记王四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四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四华在担任万安县县长、宁都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编辑:宁佳欢校对:李珍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cs/81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