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某某阳性隐瞒行程轨迹,感染他人警
2023/5/21 来源:不详来源
万安公安
12月6日晚,万安公安发布警情通报:
年12月1日,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韶口乡居民伍某某自驾车从河北省返回万安。伍某某未按照规定提前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未居家隔离,于12月1日当晚外出住宿,12月2日早上至中午在万安县韶口乡、芙蓉镇多处活动,且对流调工作人员的流调询问隐瞒其行程轨迹。12月2日,伍某某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与伍某某接触的梅某某被感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伍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目前,万安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伍某某所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警方提示: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来(返)乡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提前报备,落地后主动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外溢、不传播,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