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
2024/8/3 来源:不详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记者欧阳兴报道:5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快推动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生态环境部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江西已启动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将用两年时间,全面摸清长江江西段、赣江干流段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长江、赣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据悉,排查整治行动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江干流段。其中,长江江西段自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村开始至彭泽县马当镇湖西村止,岸线全长约km;赣江干流段自章水和贡水在赣州汇合处开始至九江市永修县吴城人工湖(含东、南、北支)。排查整治工作共涉及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5个设区市共26个县(市、区),具体为长江干流江西段涉及九江市的濂溪区、柴桑区、浔阳区、经开区、瑞昌市、彭泽县、湖口县;赣江干流段涉及赣州市的章贡区、赣县区;吉安市的万安县、泰和县、吉安县、吉水县、吉州区、青原区、峡江县、新干县;宜春市的樟树市、丰城市;南昌市的南昌县、新建区、西湖区、东湖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九江市的永修县。原则上,排查范围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及向水面一侧延伸米,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