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水利局依法查处一起未经批准私
2022/6/14 来源:不详点上方"花样万安"免费订阅惊喜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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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以及国家节水行动江西省实施方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县水利局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监管,重拳出击、依法查处私自开采取水行为。
近日,万安县水利局依法查处一起未经批准私自打井违法案件。6月24日接到举报称我县两所中学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擅自开采地下水,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股工作人员对两所中学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擅自开采地下水一事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实,该两所中学私自开挖水井、建造蓄水池(内含增压、控制等设备),主要用于绿化、冲厕等。两所中学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规模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情况下打井取水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场调查及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封填水井恢复原状。2、并处罚款元)。
8月份,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会同县检察院执法人员、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对两所中学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水井已封填并恢复了原状。
同时,为加大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县水利局下发了《关于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排查的通知》(万水利字49号),加强对全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规模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地区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的排查工作,严防杜绝此类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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