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获利10余万元,江西王某军等5人
2023/2/11 来源:不详白癜风平安医院 http://hy.stock.cnfol.com/bankuaijujiao/20201117/28529681.shtml
来源|万安公安
电鱼、炸鱼、毒鱼等
灭绝性的捕鱼方式
对生态、环境、人身
都有巨大的危害
是明令禁止的捕鱼方式
No!No!!No!!!No!!!!
但是
仍有不法分子
为谋私利不惜以身试法
组团“电捕鱼”
最终5人皆获刑
↓↓↓
案件经过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对万安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宣判。据悉,该案为万安县公安局近年来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案。
△警方查获大量渔获物、电鱼装置
年8月14日凌晨时段,一辆银色面包车停在了万安县枧头镇一河道旁,三人从后备厢搬出两套电鱼装置,靠着手电筒发射出来的光亮锁定了水中的鱼群。两人娴熟地手持“电击棍”向鱼群靠近,“滋——滋——”,十几条被电晕的鱼瞬间浮上水面,一人麻利地将鱼捞起装进后备箱。正当他们“收获满满”行驶至万安大桥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现场称重渔获物为30余斤。
△警方查获部分渔获物
案件移交至水上派出所和森林分局调查后,民警通过研判发现,该案并不是一起简单的非法捕捞案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非法捕捞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从事非法捕捞持续时间长、次数频繁,且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已被售卖,给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难度,民警克服困难,深挖细查,扩大战果,成功将参与作案的其他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
经查,年10月至年8月期间,该团伙在未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一百余次在深夜使用禁用的工具到万安县、遂川县等地河道电鱼、网鱼,捕得渔获物后,于凌晨时段运至遂川县农贸市场售卖,非法获利十余万元。
最终
王某军等五人
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十个月、九个月拘役等刑事处罚
这个流窜于
万安县、遂川县等地
非法捕捞的犯罪团伙
被彻底摧毁
警方提示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