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对7名被不起诉人集中训诫

2022/12/20 来源:不详

本文转自: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吉安4月19日电(通讯员魏明香冯译丹)“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让我不用关门歇业,我以后一定正当经营,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近日,江西省万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等7人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及集中训诫,7人郑重承诺。 

  年至年,刘某等7人在乡镇经营通信业务代办时,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将办理业务过程中获取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用于注册各种网络账号,非法获利元至1.2万元不等。案发后,7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清非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 

  该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等7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所泄露信息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较轻。考虑到他们仍正常经营代办点业务且无违规行为,为最大限度降低犯罪对其生活的影响,该院决定对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现场 

  “不起诉不等于不构罪,希望你们吸取教训,珍惜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合法经营。”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对个体经营者的严管,万安县检察院在建议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集中训诫,从法律规定、不起诉理由、司法政策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被不起诉人走上合规经营道路。(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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